光毒性皮炎
概述
职业性光毒性皮炎(occupational phototoxic dermatitis)是由于一定强度光能直接作用于具有一定浓度光敏物质的皮肤所引起的非免疫性急、慢性皮肤炎症反应。常见的光毒性物质有:煤焦油、沥青、吖啶、蒽、菲、补骨脂素类、苯绕蒽酮、蒽鲲基染料、氯吩噻嗪、氨苯磺胺嗪等。
诊断要点
临床表现
皮损只发生于暴露部位,面部最易受累,有明显的光照界限。呈局限性片状红斑,有烧灼感或疼痛。严重时可出现水肿和水疱或伴有结膜炎及全身症状,如头痛、头昏、乏力、口渴、恶心等。
诊断标准
(1)发病前有明确的一定量的光敏性物质职业性接触史,并受到一定强度和时间的日光照射。(2)皮损发生在与光敏性物质接触并受到日光照射的部位。(3)同工种、同样条件下大多数人发病。(4)皮损始发于受日光照射后数小时内。(5)脱离接触光敏物质或避免日光照射后,皮炎消退较快,局部可留有不同程度的色素沉着。(6)光斑贴试验呈晒斑样反应。